歸根第十六
至虛極,得道之人,捐情去欲,五內清凈,至于虛極。
守靜篤。守清凈,行篤厚。
萬物并作,作,生也。萬物并生也。
吾以觀其復。言吾以觀見萬物,無不皆歸其本也。人當念重本也。
夫物蕓蕓,蕓蕓者,華葉盛。
各復歸其根。言萬物無不枯落,各復反其根而更生也。
歸根曰靜,靜,謂根也。根安靜柔弱,謙卑處下,故不復死也。
是謂復命。言安靜者,是為復還性命。使不死也。
復命曰常,復命使不死,乃道之所常行也。
知常曰明。能知道之所常行,則為明。
不知常,萎作兇。不知道之所常行,妄作巧詐,則失神明,故兇也。
知常容,能知道之所常行,去情忘欲,無所不包容也。
容乃公,無所不包容,則公正無私,眾邪莫當。
公乃王,公正無私,可以為天下王。治身正則形一,神明千萬共湊已躬也。
王乃天,能王德合神明,乃與天子。
天乃道,德與天通,則與道合同也。
道乃久,與道合同,乃能長久。
沒身不殆。能公能天,通天合道,四者純備,道德弘遠,無殃無咎,乃與天地俱沒,不危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