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微第六十四
其安易持,治身治國,安靜者,易守持也。
其未兆易謀,情欲禍患,未有形兆時,易謀正也。
其脆易破,禍亂未動于朝,情欲未見于色,如脆弱易破除。脆,七歲反。
其微易散。其未彰著,微小易散去也。
為之于未有,欲有所為,當于未有萌牙之時,塞其端也。
治之于未亂。治身治國于未亂之時,當豫閉其門也。
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從小成大。
九層之臺,起于累土;從卑至高。
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從近至遠。
為者敗之,有為于事,廢于自然;有為于義,反于仁;有為于色,廢于精神也。
執者失之。執利遇患,執道全身。堅持不得,推讓反還。
圣人無為,故無敗;圣人不為華文,不為色利,不為殘賊,故無壞敗。
無執,故無失。圣人有德以教愚,有財以與貧,無所執藏,故無所失于人也。
民之從事,常于幾成而敗之。從,為也。民人為事,常于功德幾成,而貪位好名,奢泰盈滿而自敗也。
慎終如始,則無敗事。終當如始,不當懈怠。
是以圣人欲不欲,圣人欲人所不欲。人欲彰顯,圣人欲伏光。人欲文飾,圣人欲質樸。人欲色,圣人欲于德也。
不貴難得之貨;圣人不眩為服,不賤石而貴玉。
學不學,圣人學人所不能學,人學智詐,圣人學自然;人學治世,圣人學治身,守道真也。
復眾人之所過,眾人學問,反過本為末,過實為華。復之者,使反本也。
以輔萬物之自然,教人反本實者,欲以輔助萬物自然之性也。
而不敢為。圣人動作因循,不敢有所造為,恐遠本也。